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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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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Ts下一步发展方向明确。

7月6日,证监会债券部主任周小舟在“民生、消费、产业REITs发展峰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抓紧完善REITs信息披露体系,强化临时信披要求,提升披露频次、及时性,客观准确反映底层资产运营情况;加大力度推动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配置型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积极培育专业REITs投资者群体;研究推动 REITs 市场与香港互联互通,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入境外投资者,推动REITs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后续证监会将在《公司法》《证券法》框架下,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REITs专项立法。

推动 REITs常态化发行

周小舟表示,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方面接续推出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十条措施”及进一步推进常态化发行的“十二条措施”,拓宽试点范围、分类调整收益率、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推动 REITs市场高质量扩容。截至目前,共批准首发及扩募产品33只,募集资金近1000亿元,回收资金带动新项目投资超5600亿元,资产范围覆盖产业园区、高速公路、仓储物流、污水处理、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新能源等十大领域,市场规模效应、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同时,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在高速公路、产业园区等成熟资产类型基础上,2022年推动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成功落地,助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推出首单民企 REITs、首单大型平台企业“绿灯”投资案例,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3年推出首批新能源项目,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明确将资产范围拓宽至消费基础设施领域,助力扩内需和稳增长。6月16日,首批4只扩募项目顺利上市,进一步发挥 REITs作为“资产上市平台”的长期战略价值和持续畅通投融资循环的功能。

证监会在项目推荐、审核注册、信息披露等方面持续完善制度性、机制性安排,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以“管资产”为核心,出台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监管工作方案,健全全链条监管安排。引入做市商机制,促进价格发现;建立完善市场交易监测及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保障二级市场平稳运行。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税收、国资、保险资金投资等配套政策,促进完善综合推动机制,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专门支持政策,各方共识进一步凝聚,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大大激发。

总的看,试点三年来,我国REITs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资产范围稳步扩大,基础制度加快建立,监管框架基本构建,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新时代REITs市场发展面临新机遇,我们将继续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方向,持续深化市场改革开放,健全市场功能,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REITs市场行稳致远。

抓紧完善REITs信息披露体系

周小舟介绍,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部分资产运营质效不及预期、一些投资者交易行为短期化趋同化等多重因素影响,REITs二级市场波动有所加大。总体看,这轮调整是价格逐步向价值回归的正常过程。目前,二级市场估值总体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我国REITs市场发展时间不长,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应理性看待,凝聚共识,合力推动REITs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周小舟指出,希望原始权益人和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进一步树立资产上市的意识和理念,着力提升运营质效,主动做好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管理人和中介机构要提升专业能力,强化主动管理职能,自觉归位尽责。各类投资者要强化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建立健全REITs投研体系,优化内控制度建设。同时希望政府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各方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REITs市场发展,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周小舟表示,当前,证监会正着力推动REITs市场常态化发行,完善基础制度、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公募FOF基金配置REITs、加大做市商分类评价考核激励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完善REITs信息披露体系,强化临时信披要求,提升披露频次、及时性,客观准确反映底层资产运营情况;加大力度推动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配置型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积极培育专业REITs投资者群体;研究推动 REITs 市场与香港互联互通,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入境外投资者,推动REITs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推动完善REITs法律供给

周小舟明确,REITs试点阶段采用了“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契约型产品结构,是现有法律制度条件下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创新。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实践,REITs发行、交易等各项制度初步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功能日益发挥、取得了积极效果。但随着常态化发行的深入推进,市场达到一定规模,亟需加快推进REITs专项立法。

从全球市场情况看,公司型和契约型组织形式并存。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产业方积极性,优化REITs产品结构,提升REITs治理效率,需要加快建立包容契约型REITs、公司型REITs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由市场主体根据实践需要自主选择。

周小舟指出,后续,证监会将在《公司法》《证券法》框架下,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加快推进REITs专项立法,按照优化契约型REITs、研究推出公司型REITs的思路,推动两类产品协同发展,为我国REITs 市场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责编:杨喻程

校对: 王锦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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